一、主旨:依據機構評鑑規定,每年每位護理人員及照顧服務員,需具有接受CPR訓練有效期之完訓文件證明。
二、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臺北市心藝社會關懷協會
三、上課地點:申請CPR課程之機構
四、參加對象、舉辦日期、申請日期:
參加對象:申請機構內部工作人員
課程日期:由申請機構決定
申請日期:隨時可申請
五、時數認證:
課程包含心肺復甦術筆試及術科考試,通過可取得CPR合格證書(效期兩年)
六、報名費用(繳費完畢,傳真申請表):
*會員:本會團體會員(已繳當年度會費)每次2000元(行政作業費與講師費)。考照每人250元(證照費)。
*非會員:不開放申請 *每一班最多30名學員
七、申請方式:
申請前請先致電告知預計申請上課之日期與時間。本會進行課程安排,確認開課後填寫申請表。請清楚完整填寫資料〈務必填寫身份證字號〉以利證書製作,申請表請傳真至 (02)8691-0336並請務必來電確認。課程簡章下載
確認電話(02)8691-8005高先生 (10:00-17:00)。
八、CPR考試說明:
課程中包含心肺復甦術筆試及術科考試,成績需達 70 分以上始可取得證書(需繳交考照費才可參加考試),若當次考試未達及格者需再行複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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